环孢素为免疫抑制剂,主要抑制T细胞功能。
本品可选择性及可逆地改变淋巴细胞功能,抑制淋巴细胞在抗原或分裂原刺激下的分化、增殖、抑制其分泌细胞因子如白介素-2及干扰素等,抑制NK细胞的杀伤活力。
环孢素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也可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型慢性肾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银屑病、葡萄膜炎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主治疾病
环孢素胶囊/环孢素软胶囊
- 本品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
- 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
- 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环孢素口服溶液
- 用于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
- 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症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环孢素滴眼液
-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环孢素注射液
- 器官移植:由于存在过敏的风险,只有在不能口服(如刚刚术后)或是胃肠吸收受损的情况下才进行静脉注射输注本品。此类病人应尽可能快地转向口服制剂(环孢素软胶囊)的治疗。预防肾、肝、心脏、心肺联合、肺和胰腺移植的排斥反应;治疗既往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但出现排斥反应的患者。
- 骨髓移植:预防移植物排斥反应;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初期预防和治疗。
联合用药功效
与肾上腺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
如果您存在胃肠疾病史、肝肾功能不全,或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务必告知医生,并咨询医生是否能用药,如何用药。
禁用人群
- 对环孢素过敏者禁用。
- 服用他克莫司的患者禁用。
- 肾功能异常、患高血压未得到控制或患有恶性肿瘤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银屑病患者禁用。
- 有病毒感染(如水痘、带状疱疹等)时禁用。
慎用人群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患者慎用。
- 孕妇、哺乳期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须知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哺乳期慎用。如果您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请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 儿童:儿童用药须在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进行。
相互作用
- 合用可增加肾毒性的药物:阿昔洛韦、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包括庆大霉素和妥布霉素)、两性霉素 B、环丙沙星、呋塞米、甘露醇、苯丙氨酸氮芥、甲氧苄啶 ( + 磺胺甲噁唑)、万古霉素、非甾体类抗炎药 (包括双氯芬酸、吲哚美辛、萘普生和舒林酸)。
- 可降低环孢素血浓度的药物:巴比妥酸盐、卡马西平、苯妥英钠、新青霉素III、磺胺二甲嘧啶静脉注射剂、利福平、奥曲肽、普罗布考、磺胺甲噁唑静脉注射剂。本品应与上述药物谨慎合用。
- 可提高环孢素血浓度的药物:氯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红霉素、交沙霉素、普那霉素)、酮康唑、氟康唑和伊曲康唑、地尔硫卓、尼卡地平、维拉帕米、甲氧氯普胺、口服避孕药、达那唑、甲泼尼龙 (高剂量)、别嘌醇、胺碘酮、胆酸及其衍生物、强力霉素、普罗帕酮。本品应与上述药物谨慎合用。
- 在本品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效果可降低。用药期间应避免应用减毒活疫苗。
- 与单独使用本品相比,合用硝苯地平可致齿龈增生发生率升高,应提高警惕。
- 环孢素与双氯芬酸合用,可造成后者的生物利用度显著升高,并可能导致可逆性肾功能损害。这种升高很可能因双氯芬酸的高首过效应减弱所致。
- 环孢素可降低地高辛、秋水仙碱、洛伐他汀和泼尼松龙的清除率,这可导致地高辛中毒以及增加洛伐他汀和秋水仙碱对肌肉的潜在毒性(引起肌肉疼痛和无力)、肌炎和横纹肌溶解。
- 本品与西柚汁同时服用时,可提高环孢素的生物利用度。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用法用量
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遵医嘱用药,包括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不得擅自用药。
主要剂型或规格
- 环孢素胶囊:25mg。
- 环孢素软胶囊:10mg;25mg;50mg;100mg。
- 环孢素口服溶液:50ml:5g。
- 环孢素滴眼液:3ml:30mg。
- 环孢素注射液:5ml:250mg。
具体用法
1. 环孢素胶囊
-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进行移植术的患者,应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详情请遵医嘱。
- 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详情请遵医嘱。
2. 环孢素软胶囊
用于器官移植:
- 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
- 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异下进行。
用于骨髓移植:
- 预防移植物抗宿主病: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2.5mg/kg/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剂量6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详情请遵医嘱。
- 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本品,2-3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详情请遵医嘱。
用于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
- 初始剂量4-5mg/kg/日,分2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2-3mg/kg/日,疗程3-6月以上。详情请遵医嘱。
3. 环孢素滴眼液
- 在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时本品的用法用量为:将药物滴入结膜囊内,每日4-6次,每次1-2滴。本品临床应用根据治疗疾病的种类不同,用量有一定差异,必须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或遵医嘱用药。
- 使用方法:因本品为油溶液,使用时旋开瓶盖,将滴眼瓶与眼部垂直,轻轻挤压滴眼瓶,使药液滴入眼内,避免药液挂流瓶口造成污染,用完后立即盖好瓶盖。
注:本品仅进行了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预防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的临床试验,对本品单独应用预防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尚无临床数据支持。
4. 环孢素口服溶液
采用专用细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采用饮料(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摇匀后口服,再以少量饮料清洗容器内剩余药液,一并服下。本品需在医师的指导下用药。
器官移植:
- 采用本品的治疗应用于移植手术前12小时开始,10-15mg/公斤/天,分二次给药。此剂量维持至术后1-2周。再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逐渐减量,每两周减量0.5-1mg/公斤/天,维持量约为每日2-6mg/公斤/天。
-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血药浓度的监测并个体化用药。当环孢素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时,开始剂量为3-6mg/公斤/天,分二次给药。
骨髓移植:
- 移植前一天开始用药,最好采用环孢素注射液静脉滴注。如果开始移植前口服本品,则应于移植前一天给药,推荐用量为12.5-15mg/公斤/天,分两次口服。
- 维持剂量约为12.5mg/公斤/天,持续3-6月(最好为6个月),然后逐渐减量,直至移植1年后停药。胃肠道疾病患者可能减少药物的吸收,该类患者需要加大剂量或经静脉滴注给药。
环孢素口服溶液与新环孢素口服溶液的转换:
- 国外资料报道:环孢素口服溶液与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以1:1转换后,全血环孢素谷值无明显改变。然而,在多数病例中,其峰值浓度(Cmax)和药物暴露(AUC)均有所提高。在少数病例中,这些变化更为明显且具临床意义,这些变化的程度与患者以前使用的不同环孢素不同剂型的吸收程度密切相关。因环孢素口服溶液生物利用度变异性较大,某些患者(例如胆囊纤维化患者,胆汁郁积和胆汁分泌减少的肝移植患者、小儿或某些肾移植受者)因环孢素吸收不良或不稳定,而造成环孢素谷值变化大或用量极高,这类患者转换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后,吸收程度可能获明显的改善。因此,当他们以1:1由环孢素口服溶液转换成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后,其环孢素生物利用度所提高的幅度可能比其它患者更为显著。故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的剂量应根据预期的谷值浓度作相应的降低。
- 需要强调的是,与环孢素口服溶液比较,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的环孢素吸收变异性较小,且谷值与药物暴露(AUC)之间的相关性亦较密切,这就使环孢素谷值成为更稳定和更可靠的指标。
由于环孢素口服溶液转换成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可能导致药物暴露增加,故转换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 移植: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的起始剂量与以前应用的环孢素口服溶液相同,转换后的4-7天内应开始监测环孢素谷值。此外,在转换后2个月内亦需对临床安全性指标如血清肌酐和血压进行检测。若环孢素谷值处于治疗剂量范围之外,以及/或临床安全性指标发生变化,则必须相应地调整剂量。
- 非移植适应症: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的起始剂量应与以前应用的环孢素口服溶液相同。在转换前,环孢素口服溶液在某些病例中的疗效降低,对患者而言,这可能是一种明显的危险。转换后,若发生不良反应,则应相应作出剂量调整。在那些医生认为短暂的疗效降低是可以接受的病例中,微乳化环孢素的起始剂量应为2.5mg/公斤/天,再根据疗效和安全指标,对剂量作调整。
- 在转换开始后的1个月内,应每周测定血压和血清肌酐,以后每隔1个月测定一次。
- 若不止一次地测得血压明显超过转换前的数值,或者血清肌酐值超过转换前的30%以上,应减少剂量。若某些患者的血清肌酐超过基线值的20-30%,应反复测定以排除暂时性非肾源性血清肌酐增高的可能。为防止环孢素的意外中毒或药物治疗无效,也应监测血环孢素谷值。
注:当室温低于20℃本品若出现絮状物时,须将本品置于25-30℃温水中,待本品恢复原状后再吸取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
环孢素注射液
用法:浓缩液应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按1:20或1:100比例稀释,然后缓慢静脉输入,时间应大约为2-6小时。一经稀释,溶液必须于24小时内使用或遗弃。
如下的建议剂量只作为指导原则。详情请遵医嘱。
- 建议剂量为3-5mg/kg,约相当于口服剂量的1/3。对血中环胞素水平的日常监测至关重要,可应用单克隆抗体酶联免疫法进行监测。所得结果作为决定不同个体病人所需获得靶浓度的剂量的指导(查询有关血液水平监测信息见预防节)。
- 器官移植:当环胞素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如皮质类固醇,或作为3-4种药物治疗方案中的一种药物)联合应用时,应给予较小剂量(如静脉输注1-2mg/kg/天,然后口服3-6mg/kg/天)。病人应尽早进行口服环胞素的治疗。
- 骨髓移植:第一次给药应在移植前一天进行,最好为静脉输注3-5mg/kg/天。在术后的最初阶段应每日注射该剂量,最多不超过2周。改为口服维持治疗后,剂量约为12.5mg/kg/天。胃肠道失调吸收受损的病人可以继续静脉输注。部分病人在停服环胞素后可出现GVHD。GVHD通常是由重建导致。
注:应使用玻璃输注瓶。塑料瓶必须符合欧洲药典关于血液制品用塑料容器规定,且不含PVC。输注用浓缩液中包含的聚氧乙烯化蓖麻油能导致PVC中的邻苯二甲酸酯剥离。瓶子和瓶塞应不含硅油和任何脂类物质。至于儿童不可触及处。
用后须知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起效时间
环孢素口服生物利用度20%-50%,血药浓度达峰时间为3.5小时。
药效维持时间
环孢素终末消除半衰期的变异性较大,健康志愿者的终末消除半衰期为6.3小时,即血液中药物浓度或体内药物量减低到一半所用的时间约为6.3小时,而严重肝病患者为20.4小时。
代谢物主要由胆汁排泄,仅有口服剂量的 6% 由尿中排泄,少于1% 经尿以原形排出。
药物漏服
如果漏用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用,但如果快到下一次用药时间(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用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用药时间使用。
切记不可一次使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如果您不能确定用药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本品吸收较缓慢,服用过量药物2小时内,经催吐尚可将未吸收的药物除去。
如出现用药过量,请及时咨询医生并采取对应治疗措施,详情请遵医嘱。
不良反应
肾脏
- 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内可以出现血浆肌酐和尿素氮水平的增高,这是最常见和最严重的不良反应。这些肾脏功能的改变是剂量依赖性的并且是可逆的,当剂量减少时,一般可恢复。因为存在肾脏衰竭的危险性,因此在使用本品时要密切检测肾脏功能。长期使用的肾移植患者,环孢素可以导致肾脏的结构性改变(如间质纤维化),这需要与慢性排斥反应相鉴别。
- 在一些病人中,环孢素诱导的肾脏功能紊乱会被同时出现的肾病综合征的症状和体征掩盖。因此,少数患者虽然出现了肾脏结构的改变但是却没有明显的血肌酐水平的增高。所以,在长期(如超过一年)应用环孢素的肾病综合征的患者,推荐进行肾活检。
心血管系统
- 常见:动脉高血压。因此,用药期间要定期检测血压,根据需要选择监测的方法。
- 罕见:缺血性心脏病。
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
- 常见:震颤,无力,头痛,下身感觉消失特别是手足的烧灼感(通常在治疗的第一周)。
- 少见:抽搐。
- 罕见:运动神经元病;不同程度的脑病:意识模糊,意识障碍(有时昏迷),视听障碍,运动失调,皮质盲,耳聋,瘫痪(偏瘫,四肢瘫),共济失调,激越和睡眠障碍。
- 个案报告:视力损害伴乳头水肿,也可继发于脑部的假性肿瘤(良性颅内高压 BIH)。如果出现 BIH 症状,需要及时就诊检查;确认诊断后,要减少剂量,必要时停药以防出现永久性视力伤害。
肝脏和胃肠道
- 常见:齿龈增生,胃肠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胃炎、胃肠炎)。
- 少见:胃溃疡。
- 罕见:胰腺炎。
- 个案报告:结肠炎。
注:本品可以导致剂量相关性的、可逆的血浆胆红素和肝酶的明显的升高,因此,用药期间应该密切监测肝脏功能以防肝功能衰竭的发生。
代谢/生化
- 常见:轻度的可逆的血脂升高,特别是合并糖皮质激素使用时。
- 因此,建议在开始治疗前后一个月的时候测定血脂水平,必要时减少剂量或改为低脂饮食。
- 少见:体重增加,高血糖,高尿酸,痛风,高血钾的发生或加重,低镁血症。
注:在肾功能明显改变的患者建议监测血钾浓度。低镁血症也是肾(小管)功能紊乱的表现。在围手术期和出现神经系统症状时, 要监测血镁浓度,必要时补充。
皮肤
- 常见:多毛。
- 少见:痤疮、皮疹、过敏样皮肤反应。
- 罕见:红斑、瘙痒。
肌肉骨骼系统
- 罕见:痉挛,疼痛和/或肌无力。
血液
- 少见:贫血。
- 罕见:白细胞减少。
- 个案报告:血小板减少伴微血管性溶血性贫血和肾脏衰竭(溶血尿毒综合症)。
免疫系统
- 本品可以增加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和恶性肿瘤的发生率(特别是皮肤)。发生的频率取决于免疫抑制的程度和持续的时间,而与免疫抑制剂的种类无关。长期使用本品的病人应该密切监测,特别是合用几种大剂量免疫抑制剂时。
- 因为这样有可能导致严重的淋巴增生性疾病和实体瘤,可能使得预后很差。在一些银屑病的患者中使用环孢素会出现良性的淋巴增生性疾病和 B 细胞 T 细胞淋巴瘤,立即停药即可消失。
- 和其他免疫抑制剂一样,在使用本品治疗的过程中,细菌,寄生虫,病毒和真菌感染的发生危险增加,常为机会病原体。由于这种感染证明为致命的,因此,需要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这在几种免疫抑制药物合并长期使用的时候尤为重要。
其他
- 少见:水肿,可逆性的月经失调,停经。个别葡萄膜炎患者发生眼和其他部位的出血。
- 罕见:高热,男子女性型乳房,潮热。
就医指征
如果上述严重不良反应在停药后未能缓解,应尽快就近就医。
此外,您可能出现其他的副作用,如果您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用药贴士
参考资料